洛宁县全面改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委托,就洛宁县全面改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全面改薄设备采购项目;编号:宁财采[2017]04-26-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7]04-26-1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一标段:1493800元;二标段:804000元;三标段:1329438元
四、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为了保证供货进度,确保学生按时使用,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五、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
3、供应商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第一标段供应商须为触控一体机制造商或代理商,且一体机电脑内置为正版Windows系统,提供(微软授权给触控一体机制造厂商)教育合作伙伴证书(AEP)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第二标段供应商须为电脑制造商或代理商,第三标段供应商须为教学仪器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相应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得兼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 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相应书面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原件及第六款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以上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6265200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
电子邮箱:luoyangfangyuan@163.com
十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