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教育局联合举办“检教合作 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法治校园”研讨会
为加强“检教合作 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法治校园”工作,持续推进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建设,5月10日下午,洛宁县检察院、教育局联合举办了“检教合作 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法制校园”研讨会,县教育局纪检办、安全办负责人,城区部分学校负责人,县检察院派驻我县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及检察院公诉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洛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庙贵、教育局副局长韦政甫、教育局工会主席贾书敏出席研讨会。研讨会由检察院副检察长郭苗贵主持。
研讨会上,检察院公诉局局长王霞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近期检察院针对预防校园欺凌的工作安排:一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一周之内各位法制副校长要进驻学校,对问题学生排查建档,重点监控;二是创建预防校园欺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两个检校沟通平台,加强信息互通;三是拓宽校园普法宣传渠道和形式。检察院将组建普法宣讲团、创建家长法制学校、设立学生心理咨询室、再建三个留守儿童视频通话室等,实现校园零暴力目标。
各学校负责人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从各自学校生源、地域等实际状况出发,围绕“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大巡查、严厉惩戒”发表了各自看法。大家认为:治理校园欺凌行为需要社会、学校、家庭齐心协力,综合治理。对校园欺凌行为应当宽严相济,预防与处理并举,综合运用教育、行政、刑事等手段,与法治教育、生命教育、思想道德、心理健康等相结合,分层教育,综合施策。
与会的各位法制副校长,针对校园欺凌的预防、惩罚,从法律层面,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策略。建议各学校针对“校内小团伙”“校内外相互勾结”“家长参与”等诱发学生欺凌的“顽疾”,平时要注意搜集证据,必要时立即向检察院派驻的法制副校长报告;检察院将联合文广新局等职能部门加强网吧巡查活动;检察院派驻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将发挥检察优势,为学校在治理学生欺凌事件方面提供坚强的法律保证。
教育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贾书敏认为,校园,是教书育人、崇德向上的一片净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园着实令人震惊,校园欺凌事件严重危害着校园安全环境,不仅使受害者身心遭受严重伤害,而且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扰乱学校的教学秩序和日常管理,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建议各学校:一是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素养;二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三是坚持开展家庭教育;四是强化职责分工,重在预防。
教育局副局长韦政甫指出,要从法治、安全、稳定上真正重视预防治理校园欺凌。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要做到四个结合:检教合作、家校合作、教育教学过程和管理结合、与有效的活动载体相结合,要体现在实际效果上,重落实。
最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苗贵表示,县检察院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围绕大家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建议,进一步强化与教育部门、学校的合作联系,协调综治、公安、司法部门,解决校园欺凌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确保“检教合作、预防校园欺凌、共建法治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洛宁教育事业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洛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