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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24 23:14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洛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依法行政领办〔2017〕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通过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积极培育、树立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推动全依法行政工作

     二、创建标准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严格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所承担的职责,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制度建设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
    (三)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
    (四)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显著。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方位体现,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清晰,执法责任明确。行政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系完备,监管有力纠错及时。责任追究机制健全,问责到位。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有序,行政执法保障落实到位。
    (六)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有效落实中央和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依法接受监督,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七)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阳光透明,公众参与度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实施,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便、全面、快捷。
    (八)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化解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
    (九)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严格落实,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各项工作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善于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十)依法行政落实机制顺畅高效。行政首长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谋划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健全领导机制。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责任机制健全明晰,推进机制高效有力,研究宣传机制完善到位,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三、创建步骤

(一)对照提升。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均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主体范围。各位要对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十条标准,结合日常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在突出自身优势的同时,补齐短板,抓好全面提升
     (二)筛选申报。创建主体应于2017年415日前向洛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先进经验总结相关材料,经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筛选把关后,于2017年430日前向洛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2个单位作为我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
     (三)培育指导。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调研指导、督促检查、观摩交流等方式,对重点培育对象单位进行总结提升,培育、树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先进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省、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省政府确定的“1211”依法行政推进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奖项。各行政执法单位把开展创建活动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明确任务、措施和要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宣传交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推动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三)广泛宣传。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标准和要求,要注重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推广典型,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