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小界乡双桥村异地扶贫搬迁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小界乡双桥村异地扶贫搬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小界乡双桥村异地扶贫搬迁工程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4-21-3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小界乡双桥村
2.4预算金额:约95万元
2.5建设范围:该工程为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538.36m2,包含土建、电气及给排水工程
2.6建设工期:7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中心相关网页截图为准;
3.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公告期限内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
3.6提供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
3.7投标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将不予受理报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单位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成本价收取。
五、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
(3)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劳动合同、项目经理社保凭证;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7)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并提供相关网站网上查询截图;
注: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核不代表最终审核,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准;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其它有关说明请咨询现场报名处。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洛宁》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韦先生
电 话:13838420821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奥林商务15楼1508室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379-60155511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