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洛宁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洛阳市洛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1.采购人: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3.采购预算:约39万元
4.采购相关内容:《洛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及编制说明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资料与数据的特殊要求,特别需要摸清全县土壤污染整体状况及其综合治理实施情况。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积累并掌握了大量的洛宁县土壤污染调查及防治工作资料与数据,目前处于涉密时期,需要进行妥善的使用,采购单位对其工作充分信任与满意。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了解我县土壤环境现状,熟悉土壤污染预防、控制、治理的相关要求和技术,具有《洛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研究和编制的专业能力。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现阶段所了解到最具能力提供完全满足本次用户需求服务的单位。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6.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6.1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6.2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5号1802室
7.公示期限从2017年4月11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止。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8.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采购人名称:洛宁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4号
联系人:段女士
电话:13937983886
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18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379-60898285 15290579743
监督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地址:洛宁县兴宁中路47号
联系电话:0379-67283936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