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批复(第一批)
时间:2017-03-2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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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财政局:
收到你们呈报的《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的请示》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会议,县长周东柯、县委副书记李新安,以及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农工办、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文广新局、规划局等9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了2017年度整合资金计划。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同意整合各类涉农资金6376.5万元,实施交通设施项目16个1208.5万元,水利设施项目27个1451.5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584万元,环境卫生整治项目30个301.7万元,生产发展项目13个1370万元,文化设施项目30个110.98万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285万元、卫生室改造项目30个65.8万元。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统筹整合资金办公室要对各乡(镇)项目建设加强督导,确保所实施的项目,务必于2017年6月底前大头落地。
(二)县财政局按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文件,将统筹整合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负责单位。
(三)各个部门要严格按照《洛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办法》和《洛宁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公示、招投标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真正把整合资金使用好,管理好,形成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