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赵村镇南七线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FYZB-2017-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赵村镇南七线改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赵村镇南七线改建工程
2.2项目概况:洛宁县赵村镇南七线改建工程位于赵村镇与矿区之间,全长1公里,本项目按三级公路双向双道标准设计,设计车速30km/h,路基宽度8米,路面宽度6.5米。
2.3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自筹
2.4预算金额:约190万元
2.5建设地点:洛宁县赵村镇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公路或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拟派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
3.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查询凭证以查询的网页版加盖企业公章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查询网址);
3.4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5企业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业绩一份(2014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及网页版中标公示)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及开标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21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本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洛宁县赵村镇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58388617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万国银座A座4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