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洛南垃圾中转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洛南垃圾中转站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洛南垃圾中转站项目;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7】-0313;
2.3建设地址:洛宁县产业集聚区洛南;
2.4工程概况:本工程结构形式均为框架加砖混形式。两座垃圾中转站均为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地下做垃圾处理坑,层高6.0m,地面采用水泥砂浆地面,墙面为水泥砂浆墙面,面刷仿瓷涂料,顶棚为水泥砂浆顶棚,面刷仿瓷涂料;管理房、公共卫生间地上一层,层高3.60m,均采用地板砖地面,卫生间为砖墙面,管理房墙面做法同垃圾中转站;卫生间采用轻钢龙骨PVC吊顶,管理房采用水泥砂浆顶棚,面刷仿瓷涂料;外墙采用水泥砂浆外墙,面刷乳胶漆。屋面均采用12YJ1屋105屋面做法,防水采用4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一道。
2.5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6建设资金:企业自筹;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工 期:90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查询凭证以查询的网页版加盖企业公章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查询网址);
3.4企业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一份(2014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链接为准;
3.5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4.3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4)受托人及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5)业绩证明材料;(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必须为报名期间的);(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4.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产业集聚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5736331503
招标代理: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万国银座A座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