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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17:41 来源:本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有摸底调查,确认第一批16家货运源头单位纳入重点管理,以便从货运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现将16家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

1.洛阳恒铸商砼工程有限公司

2.洛宁县滨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洛阳明安混凝土

4.洛宁县隆鑫砼业有限公司

5.洛宁县九鼎商砼有限公司

6.洛宁县材源水泥包装站

7.洛宁县永发商砼预制沙石有限公司

8.洛宁县紫金冶炼有限公司

9.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

10.洛宁县长水乡胜涛砂石场

11.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

12.洛宁县孙洞沙石厂

13.礼村沙石场

14.刘营沙石场

15.发恩德矿业

16.洛宁县长盛石料销售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