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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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有摸底调查,确认第一批16家货运源头单位纳入重点管理,以便从货运源头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现将16家货运源头单位予以公示:
1.洛阳恒铸商砼工程有限公司
2.洛宁县滨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洛阳明安混凝土
4.洛宁县隆鑫砼业有限公司
5.洛宁县九鼎商砼有限公司
6.洛宁县材源水泥包装站
7.洛宁县永发商砼预制沙石有限公司
8.洛宁县紫金冶炼有限公司
9.洛阳永宁金铅冶炼有限公司
10.洛宁县长水乡胜涛砂石场
11.洛阳坤宇矿业有限公司
12.洛宁县孙洞沙石厂
13.礼村沙石场
14.刘营沙石场
15.发恩德矿业
16.洛宁县长盛石料销售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