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日洛宁 > 部门动态

县环保局收听收看“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解读会

时间:2017-03-17 01:35 来源:本站

    3月16日上午,县环保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六楼大会议室收听收看国家环保部举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周加海主任所做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解释(2016)》)的专题解读。

    解读会上,周加海主任首先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及200多次批示、2017年两会陈吉宁部长答记者问、《2013年环境污染犯罪解释》实施情况所取得的成效和需要完善的情况对《解释(2016)》的制定背景进行了深入解读;用具体的案例从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环境污染犯罪的从重和从宽处罚情节、环境污染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污染环境罪竞合的处理、环境污染关联犯罪的处理、单位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监测数据的使用、环境污染案件的鉴定和检验问题以及相关术语的界定等十个方面对《解释(2016)》的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以《2013解释》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入手用从严格执法、综合治理、收集问题等三个方面对《解释》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阐述。专题解读结束后,环保部翟青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并在《解释(2016)》的宣传贯彻上如何做到加强宣传学习教育、执法者学和监管对象学、坚持运用到执法过程和普法工作相结合以及抓好贯彻落实、抓典型案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省环保厅领导对宣传贯彻《解释》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努力做《解释(2016)》的学习者、引领者、传播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在推动“实力洛宁”建设和加快洛宁生态文明建设征途上做出新的贡献。(洛宁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