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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自评报告

时间:2017-03-03 18:47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

洛阳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4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15号)文件精神,洛宁县紧紧围绕市政府粮食安全目标任务,从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着力增强粮食生产能力、粮食供给能力,不断提高粮食调控和粮食安全管理水平,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2016年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情况

(一)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得到增强

1.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制定了《洛宁县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通过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审核。全县耕地面积56983.28公顷,超出保有量725.61公顷,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制定了《洛宁县农业用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意见》(宁农〔2016〕63号),建立健全了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全县耕地质量得到了有效保护与提升。

2.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全县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3574公顷,粮食总产量达256017吨,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稳步提升,粮食生产科技水平逐渐提高。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步伐,粮食生产可持续生产能力得到了有效增强。

(二)严格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1.严格执行国家粮食相关补贴政策。2016年县财政拨付种粮直补,综合直补6269万元,确保了种粮补贴及时、足额发放,落实和完善了粮食扶持政策。

2.扎实做好了粮食收购工作。洛宁县粮食局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合理布局收购网点,落实托市粮收购资金545万元,地储粮轮换入库收购资金690万元,同县农商银行签订了“信贷助粮”工程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杜绝了“卖粮难”现象,维护了正常粮食收购秩序,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三)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

1.加大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力度,自筹资金40万元,完成了仓储物流配套设施建设,争取192万元,完成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制定了《洛宁县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意见》(宁粮字〔2016〕43号),增强了粮食仓储能力。

2.建立地方粮食储备7000吨,下达新增地储粮计划3000吨,使地储规模达10000吨。制定了《洛宁县储备粮管理办法》《洛宁县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了储备粮费用、利息和补贴办法,确保了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

(四)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

1.保障了粮食市场供应。健全粮油供应网络,制定了《洛宁县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和《洛宁县粮食局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证了粮食供应安全。

2.完善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制定了《洛宁县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实施意见》,签订了区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书,加大了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和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力度,维护了粮食市场秩序,夯实了粮食宏观调控物质基础。

(五)健全了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1.狠抓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洛宁县2016年农产品产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从源头上治理土壤污染。

2.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落实地方政府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了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工作,加强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机构建设,有效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落实了粮食安全各项保障措施

县财政加大粮食安全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全年用于保障粮食安全的资金达16759万元,比上年增加412万元,稳定了农业、粮食行业管理机构,细化了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落实了县级农业粮食监督检查执法职责,较好地落实了粮食安全各项保障措施。

二、考核自评情况

按照《2016年度洛阳市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县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了定量指标自评工作。除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中: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失0.3分;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失0.4分;建立粮食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粮食产业、培育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失1分外,其他各项均为满分,总计自评得分98.3分。

三、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县在保障粮食安全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县虽然对发展粮食产业资金投入持续加大,但尚未出台具体粮食产业扶持政策,失1分。

2.由于历史的原因,粮食企业大部分处于瘫痪状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整改措施

1.部分考核依据不全的,迅速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结合我县粮食产业发展情况,适时出台洛宁县粮食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3.想方设法足额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经费。

4.及时出台扶持政策,稳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