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获2016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7-02-25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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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宁县教育局被县委授予“2016年度县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教育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将其做为外树形象、内提素质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真正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创建局面。教育局充分利用宣传栏定期出版文明创建专刊,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和摆放文明常识类宣传牌,在该局网站积极宣传文明礼仪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办公用品,设置电子屏,粉刷墙体,增设宣传版面,办公区重新规划,实现了亮化、绿化、美化要求;办好道德讲堂,设立善行义举榜,评选“最美教师”、“美德少年”,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融入日常;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和服务规范标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广泛开展各种文体比赛及文艺活动,组织各类文明礼仪教育和师生文体竞赛活动,丰富教职工文体生活,增强凝聚力;积极开展文明宣传、文明交通、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努力做好结对帮扶,增强了教职工社会责任感。(洛宁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