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务实重干 勇于突破 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县委副书记、县长周东柯同志提出的“抓好七方面”和县委书记张献宇同志提出的“实现十个突破”的讲话内容,深入讨论,研究部署,进一步细化2017年中心全年的工作目标,为实现新的突破奠定基础。
一、实现传统招投标模式向电子化招投标突破。
2017年,交易中心将全面推进代理机构登记库和投标企业会员库的建设、网上报名、远程电子评标,自动收退保证金等工作,加快电子化系统建设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以实现向电子化招投标新模式突破。
(一)建立洛宁县代理机构登记库和投标企业会员库。凡参加洛宁县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交易项目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均要在洛宁县交易中心网站注册会员和办理电子化交易信息系统入库登记,资质条件符合规定的即可进入会员库,之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或土地招拍挂等交易活动。县交易中心编印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及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安排专人于服务大厅轮值,向投标人及代理机构发放操作手册,讲解操作方法,解答相关问题,使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熟悉新的操作流程。
(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投标企业在注册过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后,即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报名,为下一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及省、市、县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三)制定各类电子化招标模板及评标办法。依据《洛阳市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试用洛阳市政府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试行)范本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引用规范文本,制定交易中心货物采购、建设工程等招标文件模板和评标办法,推进电子化招投标标准化管理,并督促江苏国泰新点新点公司完善信息化平台相关程序设计。采用专用的招标文件制作模板,能够使文件编制更加规范统一,便于阅读、审查,同时也能防止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设置倾向性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从而打破了招投标人之间的利益链条。
(四)实现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与工行协调在交易系统中开辟投标保证金收退接口,实现政府采购、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保证金到账及退还自动化。招投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退还等功能均通过系统操作,使整个保证金收退过程更科学。每个项目开标之前,投标单位通过网络自主交纳保证金,不仅方便快捷,更提高了安全性,可以有效防止投标人信息外泄,更好的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现由辅助评委评标向评委独立评标突破
该中心将实行对评标专家和业主评委的物理隔离、封闭管理,由评标专家和业主评委在不同评标室按照评审方法的规定进行独立评标,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再进入评标区,确保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在受任何干扰。
该中心在评标室、监控室、咨询室均配备了语音对讲设备和变声对讲系统,评标专家和业主评委可通过对讲设备与监控室、咨询室沟通;监督人员在监控室进行对评标现场进行全过程无死角监督,并可与评标室、咨询室对话,充分发挥电子监督的作用;中心相关业务人员及代理机构人员在咨询室随时为评标专家、业主评委、监督人员提供服务,确保了在最大程度上评标的公正、公开性。
三、实现由科室主导型向流程化管理突破
按照流程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业务流程化,打破现有科室界限,设立业务受理部、交易组织评审部、信息网络服务部、监督见证部、财务服务部五个部室,分别承担业务受理、交易活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发布和系统维护、监督监控的协调实施、中心保证金收退等职能。制定各部室业务流程图,明确职责分工,重新科学调整分配人员,依照流程将各环节工作任务分配给各部室,明确流程节点责任人,通过精确的流程管理,将现有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职能提升到统一平台协作完成,可有效避免权力过分集中等问题,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信息共享、精诚合作的交易平台。
四、实现业务型机关向业务型、学习型机关突破
2016年该中心致力于平台整合升级,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调试。2017年将在各项工作平稳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学习,在学习业务知识,政治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学习上寻找新突破。
1、业务学习方面。有计划、分批次组织县交易中心人员外出培训学习,汲取先进经验,学习电子化评标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适应新的招投标模式,提高工作水平。制定学习计划,加强业务知识及“两法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订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与实务汇编》、《案例分析》,组织业务股室负责人讲解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对招投标程序的认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2、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强化中心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把学习效果和工作状态、服务质量和日常考勤结合起来,真正做好本职工作。
3、廉洁自律学习方面。继续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学习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专题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做到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