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建设路(永宁大道-凤翼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G-2017-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建设路(永宁大道-凤翼路)道路工程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城关镇政府,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建设路(永宁大道-凤翼路)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河南省洛宁县城中北部
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六大员需提供相应有效期内的执业资格证书,
4) 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4年12月以来的连续两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需提供查询方式;
5) 2014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具有并提供至少一个8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至少一个8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版;
6)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7)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不允许更换;
报名时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06日至2017年02月10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由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携带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图纸押金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1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宁县城关镇政府
地址: 洛宁县城关镇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653887682
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379-60865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