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后期工程融资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后期工程融资代建项目己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金,本次招标人为洛宁县中医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后期工程融资代建项目
2.2采购编号:宁财采《2016》1220-1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产业聚集区新宁路北侧
2.4计划工期:5个月
2.5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6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部分电梯安装、基础门、围墙、大门、供电、污水处理、地面硬化、院内排水、中心供氧、管沟、绿化、手术室、供应房、产房、ICU、弱电、精装修(大厅、医护站及工作台)、后勤楼土建、办公用具、病房床及床头柜等所有剩余工程及采购。
2.6投资概算:估算总融资为7000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定价数据为准),其中工程前期已完主体建设2300万元,本次工程4700万元。
2.7合作范围:由中标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建设期5个月,运营期(2年还息,13年付完本金,医院付完所有款项后,经营权移交医院)1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4、2015)盈利达到2000万以上,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2015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
3.4投标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贷款意向书不低于7000万元;
3.5为证明特许经营者对本项目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和提供,申请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设期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房建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履约及信誉情况良好,提供在过去三年中,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函;
3.7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7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企业近三年度(2013、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发布公告之日起)及企业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23日下午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中医院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3312346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0666730
201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