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正常发放
时间:2017-01-11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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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首批参保单位在2017年元月顺利启动实施,以前一直由财政部门统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本月初正式由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委托银行直接发放,标志着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城镇企业职工统一实行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问题将成为历史,体现社会更趋于公平,使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为确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首批参保单位在2017年元月实现征缴、发放工作,社保中心在2016年第四季度又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多次向有关领导汇报,以取得对此项工作大力支持;二是与县人社局、财政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使此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推进;三是抽调精兵强将,确定由两名副主任具体抓此项工作,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仔细核算、认真审核,制作了发放明细表,一丝不苟地核对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各项数据信息,层层审查把关。
通过以上扎实有效地工作,社保中心于2016年12月16日将参保单位人员信息正式进入全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库,并在25日将征缴、拨付计划打印完毕,为下一步征缴、发放打下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在我县2017年元月机关事业首批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平稳有序进行。
此次退休金发放工作涉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209个,退休人员3618人,共发放养老金1031.51万元。(县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