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洛宁县贫困村卫生保洁设施、保洁车辆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洛宁县贫困村卫生保洁设施、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宁财采【2016】1125-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200万元
2.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12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7年1月4日上午11时00分整
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
评委会名单:唐军、冒静、郑元明、程广伟、赵献平
五、中标信息:
洛阳珠峰华鹰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1899920.00 元。
地址:偃师市产业集聚区(岳滩镇赵庄寨村)
具体参数见附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赵主任
地 址:洛宁县人民政府院内
电 话:13653870885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本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