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文 > 其他文件

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8-01 19:05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

宁政文〔2016〕164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我县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豫发〔2016〕31号)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建立健全“1211依法行政推进机制”,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带动,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引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监督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显著,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水平显著提升,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

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中心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强化工作督导。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次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县性会议都将推进依法行政与当前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二是制定工作计划,下达责任目标。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洛宁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宁政办〔2016〕35号)和《洛宁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2016〕34号),安排部署全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各乡(镇)和各部门建设法治政府指明方向、提出要求。同时,印发了《洛宁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洛宁县行政执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宁政办〔2016〕65号),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明确责任目标,严格考核奖惩。

(二)开展学法培训,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坚持常务会议学法,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今年以来,县政府班子成员在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体学习法律法规4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二是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印发了《洛宁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的通知》(宁依法行政领办〔2016〕2号),要求全县所有执法单位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领取执法证件,全县5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和考试。三是培训法制机构人员,加强法制机构依法行政能力。积极选派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班、现场观摩会等,通过学习提升能力、积累经验,更好地推动工作。

三)完善决策制度,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确保科学决策。县政府印发了《洛宁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宁政〔2015〕26号)和《洛宁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宁政办〔2016〕10号),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通过建立和实施决策程序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制定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立为县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各类政府会议的议事规则、议题范围和决策程序,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议事规则决策,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8次,对会议上的21项涉法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建议。二是发挥法制机构职能,确保依法决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印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宁政〔2016〕21号),组建了由县政府法制办主任为团长、法制办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明确了法律顾问团的工作职责,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改革和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县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后,再呈报政府领导决策。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审核招商引资、政府合同、重点工程等重大事项24项。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确保阳光决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将县政府重大决策、文件和工作安排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各乡(镇)和25个主要执法部门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执法主体、依据、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期限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四)加强法制监督,行政权力透明规范运行

一是严格管理政府文件。印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5〕43号)和《洛宁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细则》,从严格发文程序入手,实行公文分层审核责任制,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凡未经法制办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文件一律不予发文,杜绝滥发“红头文件”等违法现象。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140件,提出法律建议转承办部门修改,其中,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顺利通过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备案。在抓好新文件管理的同时,根据政策变化和法律法规的修正,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现行政府文件合法有效。二是严格管理政府合同。印发了《洛宁县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宁政办〔2014〕43号),规范政府合同、协议签订程序,提高政府签约质量。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对以县政府为主体的政府合同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18件,提出法律建议转承办部门修改,进一步保证了政府合同的合法有效和严谨性。

五)深化行政改革,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严格清理行政审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审核工作,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1项,积极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到县级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63项。二是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及流程图的编制工作,于2016年3月在政府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六)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是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16〕31号),对各执法单位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严明了奖惩。二是规范执法文书格式。要求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本系统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制发的统一文本,规范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本系统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没有制发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的,统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制发的文书格式范本进行规范。2016年7月,我县全部启用了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三是做好重大处罚报备。今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件。四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的通知》(宁依法行政领办〔2016〕3号),县政府法制办对全县38个行政执法单位73份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下发了《关于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通报》(宁政办〔2016〕69号),将具体整改意见反馈有关单位,促进执法单位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健全执法岗责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和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图的通知》(宁依法行政领办〔2016〕5号),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流程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六是建立执法记录制度。印发了《关于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16〕72号),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在城市管理、公安交通等重点领域进行试点,再向全县范围推广实施。

(七)创建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显著

一是全面落实基层提升。印发了《洛宁县2016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宁政办〔2016〕32号),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以完善服务体系、推进行政指导、推行行政调解、抓好队伍建设为重点,提升全县执法水平。二是创建示范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多次到县国税局、林业局实地督导,帮助两家单位成功创建了洛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通过创建示范单位,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征集执法视频。动员全县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实际,突出主题,选好题材,精心制作,共征集上报市法制办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3部。四是完善服务体系。大力推行一站式办理,一个窗口受理,所有行政执法部门都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群众诉求。成立洛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集办理土地、房产、林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登记于一体的综合办事窗口。五是深化行政调解。印发了《洛宁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宁依法行政领办〔2016〕6号),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建设,梳理公布行政调解依据。县林业局成立了洛宁县林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全县涉林纠纷调解工作,设立了专门的林业纠纷调解接待受理大厅、调解室、谈心室、档案室,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调解流程,制定了林木林地定期排查、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县卫计委成立了医疗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调处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六是深化行政指导。县国税局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为纳税人依法纳税进行业务指导,受理纳税人的税法咨询和举报投诉。纳税人可以采用上门、电话、书信、传真、网站等多种方式,提出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

(八)做好复议应诉,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一是完成案件统计上报。督导全县各执法单位、乡(镇)及时注册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并填报统计数据,县政府法制办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了全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加大对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利用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着力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有章可循。积极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促成各方协商互谅,解决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4件,维持原行政决定1件,撤销原行政决定1件,正在办理2件。三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以学习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为契机,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积极筹备建立行政应诉各项工作制度,印发了《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宁政文〔2016〕77号),今年以来共办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4件。

二、2017年度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县将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好三项工作:

一是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豫发〔2016〕31号),按照《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科学编制《洛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导。参照省、市机构设置,成立洛宁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加强领导机构,扩充成员单位,将部分县委部门列入成员单位。根据省、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时间节点,对各乡(镇)、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督查,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效能,严格依法行政工作奖惩,确保省、市政府法制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三是创建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鼓励支持全县优秀执法单位积极申报省、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加强对申报单位的督促指导,通过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持续提升我县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