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项目中标公示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评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新宁大道道路照明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6】1008-1号
3、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洛宁县境内。
4、投资额:投资额约1800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12月30日
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董锦凤 、马丽娟、崔建桃、田奇珍、徐永庆
三、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419864.50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焦红勋
第二中标候选人: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372124.27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史志强
第三中标候选人:红谷滩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3432629.46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刘彦波
四、发布中标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公示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3903885821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2817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550550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法人代表出具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本公司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