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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农村公路所关于洛宁县小界乡苇山桥改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时间:2016-12-27 18:00 来源:本站
1. 招标条件
    洛宁县小界乡苇山桥改建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农村公路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编号: 宁财采[2016]1109-1号
2.2 项目名称:洛宁县小界乡苇山桥改建工程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资金:约1361300.00元
2.5 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洛宁县小界乡山后路口-瓦川水库公路改建工程K4+702.2,桥梁所在道路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桥位处原为1-10米拱桥,全宽5米,净宽4米,且修建等级较低,为了满足改建后道路通行需要,因此考虑在该处拆除老桥并新建一座桥梁,新建桥梁上部用1-13米预应力砼空心板,下部为U型桥台,扩大基础,桥梁全长23.02米,交角90度。
2.6 工期:6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项目地点:洛宁县小界乡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
3.4 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
3.5 投标企业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2月 27 日至2017年1 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按成本收取,售后不退。
4.2 报名时须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无在建承诺书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 17 日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洛宁县农村公路所
地 址: 洛宁县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623777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北航科技园1期6号楼6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213556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