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智能触控一体机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委托,就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智能触控一体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智能触控一体机项目,宁财采[2016]11-2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11-22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教师电脑 |
宏基VeritonD430 |
1 |
3450 |
3450 |
2 |
学生电脑 |
宏基VeritonE430 |
40 |
2520 |
100800 |
3 |
触控一体机 |
中龙旗ST-A6 |
10 |
14150 |
141500 |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12月22日下午15时00分,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岑少明、赵亮、李东平、吕光、孔念迎。
七、中标人名称和地址:河南中冠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未来大道71号未来花园D座3层02号。
八、中标金额:323941.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年12月23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洛宁县长虹路南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379-66265200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行东50米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电子邮箱:474275125@qq.com
十五、附:洛宁县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智能触控一体机项目招标文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