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经局村棚户区改造(福宁御府、湖光二期)项目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经局村棚户区改造(福宁御府、湖光二期)项目配电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经局村棚户区改造(福宁御府、湖光二期)项目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HNZB[2016]LY022
3、建设地点:洛宁县福宁大道以北
4、建设规模:居民配一座,内设变压器2台(其中一台为二期预留),高压柜8面,低压柜8面,供用电方居民生活用电;公用陪一座,内设变压器2台(其中一台为二期预留),高压柜7面,低压柜9面,供用电方电梯、消防、公用设施用电。
5、工 期:6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贰级、承修贰级、承试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4、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网上可查询),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等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及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网上可查询),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套(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10时
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招标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宁县
联 系 人:薛先生
电 话:0379-66297969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口天汇中心1802室
联 系 人:聂女士
电 话:0379-62903131 15237910980 15738581741
电子邮箱:hnzfcglyfgs@163.com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