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洛宁县贫困村卫生保洁设施、保洁车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就洛宁县贫困村卫生保洁设施、保洁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贫困村卫生保洁设施、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1125-01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20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垃圾清运车 |
44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移动式中转垃圾箱 |
440个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为机动车辆生产厂家。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8:00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1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洛宁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赵主任
地 址:洛宁县人民政府院内
电 话:13653870885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芳林路口中迈.红东方2105室
联系电话:0379-6333100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