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公安局办案区指掌纹人体信息采集设备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公安局委托,就洛宁县公安局办案区指掌纹人体信息采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洛宁县公安局办案区指掌纹人体信息采集设备项目,DYZBLY-2016-051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11-0J-3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洛宁县公安局一体化采集、软件、指掌纹采集仪、人脸数字化采集系统、足迹采集系统等供货及安装调试。供货及安装调试周期:15日历天。
四、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21日18:00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6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评标一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杜爱玲、王晋耀、李琪炜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新领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10层1014号
八、成交金额:壹佰贰拾陆万捌仟元整(1268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6年11月29日(应是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洛宁县公安局
地 址:洛宁县公安路85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379-63130598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开元大道863创智广场2栋19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379-65199600 18103797105
邮 箱:3160692152@qq.com
十五、附:洛宁县公安局办案区指掌纹人体信息采集设备项目谈判文件。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