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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洛宁县产业聚集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29 17:17 来源:本站

洛宁县产业聚集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宁财采【2016】1121-01号招标人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聚集区标准化厂房二期工程设计

2、项目编号:宁财采【2016】1121-01号

代理公司编号:BRR16-HN-FGS-ZB-220

3、项目内容:9号厂房、10号厂房、11号厂房、12号厂房、13号厂房、创业服务中心、配套服务设施等总面积约53000㎡;

4、建设地点:洛宁县产业集聚区内;

5、预算金额:约60.1万人民币;

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

7、设计周期:3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规划总图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等)、室外配套工程、围墙大门设计及后续的相关服务。

9、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拟承担该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设计(经历)经验

3、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4、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需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连续一年社保证明。

5、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自2014年以来承担的类似工程设计合同(以合同原件为准),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公告期间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   800    /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上午 10 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明珠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话:0379-80859816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龙区太康路与望春门街交叉口奥林商务1508室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55511    15538265087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