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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25 00:05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洛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的委托,就洛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宁财采[2016]-1121-01;

2.3预算金额:约746.47万元;其中: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约618.61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三年期的维护及运营)约127.86万元;

2.4付款方式: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周期付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建设地点:位于洛宁县永宁大道83号水务大厦;
  2.7项目概况:实现洛宁县覆盖县城中心城区约20平方公里范围全方位监督和指挥“两个轴心”的城市管理体制,其中包括数据建设、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信息采集、软硬件平台建设、数据普查建设、项目运营、维护及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9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信誉良好,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投标人法人签章的企业信誉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贰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网络中标结果公示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络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打印版);

3.5投标人参与投标报名及开标会议的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须提供自2016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由本公司交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凭证(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原件网页版社保缴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网络查询途径);

3.6投标人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报名条件现场领取;

2)招标文件工本费8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在3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网络中标结果公示截图打印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须提供自2016年1月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由本公司交纳的本人社保证明凭证原件,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凭证原件网页版社保缴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保网络查询途径)。

备注: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自行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投标资格外,还将根据情节严重性上报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洛宁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87号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9805

代理机构: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24号邮政大厦7楼703室(长兴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交通银行东侧写字楼)

人:尚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62282

电子邮箱:bjjxly@126.com

北京精信嘉业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