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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教育局关于洛宁县城郊乡余庄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6-11-10 17:33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就洛宁县城郊乡余庄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城郊乡余庄初级中学等7所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项目

2.2 招标编号DSEC-2016-136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预算金额:¥4646074

2.5 项目地点:洛宁县境内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8 计划工期:8个月

2.9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洛宁县城郊乡余庄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洛宁

                       县城郊乡余庄小学教师周转宿舍

第二标段:洛宁县罗岭乡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

第三标段:洛宁县故县镇初级中学教师周转宿舍

第四标段:洛宁县底张乡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

第五标段:洛宁县陈吴乡上王召小学教师周转宿舍洛宁县

          涧口乡高湾小学教师周转宿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4 投标单位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按标段金额多少确定,即如出现同一投标人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选取金额最多的标段中标

3.6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10日至2016年11月1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份,图纸资料费领取时按工本费收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需携带材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5.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过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障局或社保中心出具的2016年5月以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3 拟派任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局或社保中心出具的2016年5月以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期间内,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及开标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教育局

联系人:邢先生

电话:0379-66265200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宁县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8037629360  0379-63636506

 箱:3120102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