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西山底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西山底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的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宁县西山底乡中心学校,现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西山底乡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
2.2招标编号:宁财购[2016]1026-1号
2.3建设地点:洛宁县西山底乡西山底村
2.4项目内容:洛宁县西山底乡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建筑面积2634.65平方米。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预算金额:约400万元
2.7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无其他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人有类似工程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确定方式为合格制。
4、投标人报名
4.1 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和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附带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0月4日,上午8:30至11:30至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5.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700元,图纸费按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 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
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西山底乡中心学校
地 址:洛宁县西山底乡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583886097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863创智广场1栋100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0152258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