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民政局洛宁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民政局委托,就洛宁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民政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宁财采〔20160908-2〕。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0908-2〕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51000元
四、询价项目简要说明:
洛宁县救灾物资(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
救灾面粉2000袋、救灾大米300袋、救灾食用油300壶。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救灾面粉 |
2000袋 |
每袋25公斤,质量为国家级精白粉。 |
救灾大米 |
300袋 |
每袋25公斤,东北长粒香。 |
救灾食用油 |
300壶 |
每壶5升,非转基因食用油。 |
五、政府采购政策: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2、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可为三证合一证),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的要求,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近三年完成同类货物业绩合同不少于两项且单项合同价不低于20万元。(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3、须提供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1月3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等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其报名不被接受。)
八、1.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1月3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请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通过报名后领取询价通知书,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九、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6年11月7日下午3时30分。
十、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民政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7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6239292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大厦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9955800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