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6-13)
经洛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LNTD-2015-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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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LNTD-2015-11 |
永宁大道南侧 |
1084.95 |
商住用地 |
4.8-5.0 |
≤55% |
≥30%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130 |
70 |
2 |
备注 |
各项规划指标依次详见洛宁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宁规条字(2016)-(07)号文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7:00时 。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6年11月22日17:00时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挂牌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08:30时至2016年11月23日下午17:30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如上述地块权属有异议的,请与洛宁县国土资源局联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出让方联系人: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崔冲景0379-6231860-8512
承办方联系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孙小涛0379-69253358
承办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洛宁支行 账号:1705028509200028619
洛宁县国土资源局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