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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2016年度绩效管理开展情况说明

时间:2016-09-30 00:28 来源:本站

2016年,在省、市部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我县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严格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政〔2011〕99号)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财政局关于洛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洛阳市预算绩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1〕127号)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新一轮的绩效评价工作,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县着力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主线,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出台相关文件

为更好地实施绩效评价工作,研究学习了洛阳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下发相关制度及文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操作流程、实施项目及相关要求等作了具体明确,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每年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其中,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选择代表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的项目,由财政部门各股室联合推选,预算股认真筛选后,共选出包括水利、农业、公路、教育等31个项目,并进行评价,得出结果及时向被评价单位反馈,对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严格监控,限时整改。与各部门预算股室做好交流,把评价结果作为今后财政资金安排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