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获国家级称号
时间:2016-09-2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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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第90号公告,公布2016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其中“洛宁县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榜上有名。
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是指依照质检总局要求,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以县(市、区)及以上行政区域为单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龙头带动、全民行动”的工作机制,围绕提高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工作,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组织机构,实施以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和疫情疫病监控体系为主的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并经质检总局组织考核且验收合格的地区。成功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对于打响洛宁食品农产品品牌,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