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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河底镇元岗至大明通村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6-09-20 17:56 来源:本站

招标编号:LYZF-2016-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河底镇元岗至大明通村公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洛宁县河底镇元岗至大明通村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河底镇

    2.3资金来源:项目资金+自筹

    2.4工程概况:四级砼路,全长2km,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18cm厚C25砼面板,16cm厚级配沙砾基层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6工    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质量要求: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要求:合格;

    2.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项目总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半年以上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4、2015年度)每年均为盈利(年度财务报告须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从公司成立时间起的年度财务报告;

    3.6 投标人2013年7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合同额不低于80万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7 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8 信用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证、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总工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2013年7月1日以来合同额不低于80万的类似施工业绩两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不需提供复印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

注:1、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费按成本价收取,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7日上午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宁县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洛宁县河底镇人民政府

        址:洛宁县河底镇

     人:程先生

        话:13838416990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人:秦先生

        话:15139936351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