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西山底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变更公告(一)
采购编号:BLZB20160909006
一、询价条件
受洛宁县西山底乡卫生院的委托,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洛宁县西山底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进行询价。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二、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项目名称:洛宁县西山底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交货地点:洛宁县西山底乡卫生院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25万元
采购范围:医疗设备购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供 货 期:30日历天
质 保 期:2年
质量标准:国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如为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心肺功能仪、彩超机)及售后服务承诺书。生产商和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供应商须提供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每本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询价文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备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六、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询价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宁县西山底乡卫生院
地 址:洛宁县西山底乡
联 系 人:张院长
电 话:13592070236
采购代理: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帝都国际城36号楼3-1302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7703887780
河南保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