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洛宁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开标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编号:宁财采【2016】0805-1
二、 招标项目名称:洛宁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
三、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日期: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
四、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6年8月29下午3:30分
评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一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炜 高洁 袁新华 王进平 丁晓琴
五、中标人结果如下:
中标人:河南洛龄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价:第一部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总报价14150400元)
第二部分:饮用奶:1.88元/盒,火腿肠:1.65元/根,面包:0.45元/个,合计每生3.98元/天,总报价13727816元。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宁县赵村专业园区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0379-66265004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379-60898285 15978611405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