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综合体育中心足球场项目(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就洛宁县综合体育中心足球场项目(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NHY-LY160806
2、项目名称:洛宁县综合体育中心足球场项目(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预算金额:约483万元(其中综合体育中心足球场专项资金240万元,财政性资金243万元)
5、建设地点: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院内
6、招标内容:400米塑胶运动场改造工程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塑胶跑道、人造草坪材料、黑橡胶颗粒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材料使用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塑胶跑道工程;
6、投标人所投塑胶跑道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及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人所投人造草坪生产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过要求》检测报告或通过中国环境标志(Ⅱ型)产品认证证书;
8、投标人所投黑橡胶颗粒生产企业具有国家体育用品检测报告或通过标准技术SGS化和物质检测报告;
9、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现场提供可查询平台);所投塑胶跑道、人造草坪材料,黑橡胶颗粒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材料使用授权书原件;所有检测报告及认证证书原件。
(以上原件审查后退回,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1、投标单位若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依据招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列入不良记录。
2、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同时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系地址:洛宁县永宁大道东段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3503886178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传真:0379-6362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