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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16-08-08 17:59 来源:本站



为充分了解社会公众对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的有关要求,现对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河南洛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

项目名称: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建设地点:洛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境内。上水库位于涧口乡的鳔池村、白马涧右岸一级支流大鱼沟的源头,下水库位于白草坡村附近的洛河一级支流白马涧上。站址与洛阳和郑州的直线距离分别为80km和201km。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洛宁抽水蓄能电站为《河南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2013年版)》河南省2020年新增抽水蓄能电站规划站点。本工程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 ,为一等大(1)型工程。本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4部分组成。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230.00m,死水位1204.00m,调节库容634万m3;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1234.00m,最大坝高87.0m,坝顶长72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620.00m,死水位588.00m,调节库容639万m3;水库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625.00m,坝顶宽度10.0m,最大坝高110.00m,坝顶轴线长度304.00m。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大鱼沟和白马涧之间的山体内,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引水、尾水系统均按一洞两机布置。输水系统总长度为4438.569m。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式布置方式。地下厂房布置在距下库进/出水口水平距离1450m左右的雄厚山体内,埋深达550m以上。主变洞布置在主副厂房洞下游,地面开关站布置在泄洪排沙洞上游。

根据河南电网的需求特点和洛宁抽水蓄能电站的功能特性,确定本工程的开发任务主要是承担河南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本工程开挖土石方总量为1331.01万m3(含表土剥离量29.27万m3),填筑土石方总量为1004.19万m3(含表土利用量29.27万m3),混凝土骨料利用开挖有用料99.75万m3,借方95.37万m3(来源于上、下水库石料场),弃渣322.44万m3。工程共设置6处弃渣场,其中上水库3处,下水库3处。

枢纽工程和水库淹没征地共5206.44亩,其中,征收耕地209.5亩,林地4448.9亩,园地429.2亩。工程征地涉及31户96人,其中农业人口96人,拆迁各类房屋4331.8m2。

本工程施工总工期6年,其中净准备工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4年6个月,第1台机组发电工期5年,工程完建期1年。

工程总投资约86亿元。本阶段估算环境保护投资为18069.96万元(含水土保持投资7111.69万元)。

2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2.1  生态环境

2.1.1  生态环境现状

a) 陆生生态

评价区共有维管植物399种,隶属于115科271属,其中蕨类植物14科、17属、20种、裸子植物3科、5属、6种,被子植物98科、249属、373种。

评价区共有维管植物128科421属718种,包括蕨类植物12科18属32种,种子植物116科403属686种(其中,裸子植物2科2属2种,被子植物114科401属684种)。共划分为4个植被型组、5个植被型、18个群系。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仅在上库2#公路渣场附近及上库下游河道附近发现有河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粗榧。评价区有2棵皂荚古树临近白草坡村附近的施工便道。

评价区共有陆生脊椎动物4纲23目58科116种。评价区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7种:黑鸢、雀鹰、红隼、红角鸮、雕鸮、斑头鸺鹠和青鼬;河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3种:黑斑侧褶蛙、苍鹭、三宝鸟、黑枕黄鹂、寿带、画眉、红嘴相思鸟、东北刺猬、狗獾、果子狸、花面狸、豹猫和豪猪。

工程区不涉及神灵寨国家地质公园、神灵寨国家森林公园和熊耳山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

b) 水生生态

评价区内有浮游藻类植物5门24种;浮游动物21种(属),其中原生动物6种(属),轮虫8种(属),枝角类3种(属),桡足类4种(属);底栖动物计3门15种(属),其中环节动物门中有3种(属),软体动物门中有2种(属),节肢动物门10种(属);鱼类15种,隶属3目5科。评价区范围内没有国家级和河南省省级保护鱼类分布。

2.1.2  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免措施

a) 陆生生态影响

本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影响主要源于工程占地。工程占地影响包括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影响,占地导致区域植被损失和破坏,植被面积减少,生物量降低。植被损失的主要植被类型为灌草丛。评价区陆生植物为一般常见种,在周边地区均有广泛分布,不存在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该植物种群消失的可能。工程上库垫层料加工系统及施工道路的占地占用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粗榧的部分生境。施工活动对皂荚古树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施工活动、人为干扰、弃渣、废水、扬尘等,但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并采取工程避让及就地围栏保护后,对评价区古树的影响较小。

评价区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适应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工程建设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6种为猛禽,迁移能力很强,青鼬分布在大面积的丘陵或山地森林中,穴居在树洞及岩洞中,施工区未见其分布,可能影响为施工爆破噪声。枢纽工程区海拔相对较高处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茂密,以上保护动物可以找到合适其栖息的相似生境,工程对其影响不大。

b)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完工后及时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林草植被恢复或耕地复垦;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调查发现的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粗榧和两棵皂荚古树应采取工程避让及就地围栏保护;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猎捕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

c) 水生生态影响

施工期,河床的扰动可能对局部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工程完工,这种影响也将消失。

水库下游没有发现珍稀保护鱼类及鱼类“三场”,该区域主要为小型鱼类,且现存数量较少。电站运行后,电站抽水或发电放水时,会引起进/出水口附近区域内的水面波动,发电/抽水启动瞬间会对下库进/出水口附近鱼类产生一定影响。鱼类在水电站蓄水后,减水河段水量小,水流变缓,原分布在这些减水河段鱼类的种类和数量均受到了较大限制,但本河段鱼类数量较少,且均为常见种,能在其他支流中寻找相似的生境。

d)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生态放流管下泄生态流量,确保初期蓄水期及运行期水库下游水生生态用水。

2.2  水文情势

a) 水文情势影响分析

运行期库区水文情势较原来的天然河道发生了变化,水位大幅升高,水面面积增加,水面蒸发量增大。当电站正常运行时,上水库运行水位在1204m~1230m之间变化,变化幅度26m;下水库运行水位在588m~620m之间变化,变化幅度32m。上水库控制大鱼沟流域面积很小,考虑水库渗漏流量后,电站运行期对大鱼沟水文情势影响不大。运行期,白马涧下水库大坝下游泄放0.014~0.028m3/s的生态流量、通过泄洪排沙洞下泄的上游河道径流和水库渗漏水,流量小于建库前的流量。

b) 保护措施

设置专用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根据下游农作物灌溉需求和不同月份,下水库下泄0.014~0.028m3/s的生态流量。初期蓄水期间,采用人工和生态旁通管放水相结合的方式来满足下游生态流量。水库初期蓄水期,通过预埋管道下泄生态流量;水库正常运行期间,采用生态放流管向下游泄放生态流量。

2.3  地表水环境

2.3.1  现状和保护目标

现状:根据现状监测,评价区内上、下水库下游及白马涧大鱼沟汇入口水质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可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保护目标:保护工程涉及的白马涧、大鱼沟等主要水体水质。

2.3.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废污水

工程施工期间废污水产生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且均为间歇、分散排放。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系统、综合加工修配厂、开挖基坑和隧洞,施工生活污水则主要来源于各施工生活区及业主营地。因白马涧、大鱼沟等受纳水体流量极小,施工废污水需进行相应的处理后回用,零排放。

2) 水库水质

由于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特性,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调节水量始终在上、下库循环使用,上、下库在频繁的交换过程中不存在水温分层现象。运行期上、下水库水量交换频繁,增加了溶解氧含量,促进有机物溶解,水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可能性较小。

建库后,下游河道流量减小,水体自净能力下降,但由于下游污染源汇入量很小,水库运行对下游河道水质不会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b) 保护措施

1) 废污水

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采用DH高效污水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全部回用;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拌合系统;机械车辆修理冲洗废水采用小型同向流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洞室排水采用混凝沉淀法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

2) 运行期水质

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下泄生态流量。水库蓄水前进行彻底库底清理。运行期生活污水采用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安装及检修期间的漏油可采用油水分离装置进行处理。

2.4  地下水环境

2.4.1  现状和保护目标

根据本次评价过程的监测,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均可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保护目标:保护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不影响施工区周边以及下游需要采取地下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的单位及个人。

2.4.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上、下水库库盆地形封闭条件好,上水库库周山体雄厚,基岩防渗性好,仅上库局部需要进行防渗处理。上水库局部范围进行的防渗处理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建设期洞室群的开挖可能会造成地下水一定量的排泄,但经工程采取衬砌等防护措施后,不会造成地下水位的较大变化。

本工程地下水影响范围内无集中利用地下水要求,工程施工期间造成局部地下水位变化不会对居民点取用水产生影响。局部地下水变化不会对地表植被的生长或陆生动物产生不利影响。

b) 保护措施

上水库库周局部进行防渗处理。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顺畅,基本不对地下水渗漏进行封堵,地下水经隧洞(洞室)内排水系统外排,被施工污染的地下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施工过程中没有引爆的炸药要及时清理干净。运行期,输水隧洞、各施工支洞及地下厂区渗水将通过相应的排水系统排到白马涧。

2.5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

2.5.1  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工程区无工矿企业,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良好。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PM10日均浓度值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可满足其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施工区周边的居民点等。

2.5.2  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a) 影响分析

环境空气:工程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坝基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和、石料场开采、弃渣、施工运输、机械设备运行及交通运输等产生的粉尘、扬尘和废气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TSP、NO2、SO2、CO等。在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区内施工人员和附近业主营地的办公人员及施工区附近鳔池村居民将受到一定的影响。进场道路在未及时清理路面的情况下,车辆运行产生的扬尘可能会对道路两侧的高湾、上河村、连沟村、中方村和院西村居民和基督教堂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由于以上敏感点周围均种植了树木,在采取及时清理道路路面、定时洒水等措施后,道路扬尘和废气对其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的固定噪声,车辆运输的流动噪声。声环境敏感受体主要是下库施工区坝址下游的砚凹村和白草坡村居民点,上库施工区周边的鳔池村居民点,和进场公路两侧的高湾村居民点、上河居民点、连沟居民点、中方居民点和院西居民点等5处居民点,一处基督教堂。其中,高湾村居民点、连沟居民点、中方居民点和院西居民点距离进场道路较近,交通运输对其夜间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为保护以上居民点的居住环境,需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避免影响居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b) 保护措施

环境空气:开挖、爆破集中的枢纽施工区和场内外交通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配备洒水车,施工期间无雨日每天至少洒水4~6次;选用低尘爆破和钻孔工艺;砂石加工系统和混凝土系统配备集除尘设备;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经常清洗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减速慢行;工程运输车辆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声环境:利用施工区的地形、地势等自然隔声屏障,进行合理施工布置;各类施工机械均应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严格控制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作业,限制夜间运输;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减缓车速,禁止鸣放高音喇叭,设置限速牌。

2.6  固体废物

施工区高峰期日产生活垃圾为3.3t,年产生活垃圾量720t,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约4320t。施工现场设置专用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洛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河南省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报告(2013年版)》和《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要求。工程建设可以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工程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水库淹没、移民安置以及工程运行等对水文情势、水环境、陆生生态和水生生物的影响。在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河南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河南省洛宁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所在地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5 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在本次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和报告书详细情况,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

6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洛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筹建处

联系电话:0379-63085331

电子邮箱:pmlllw1968@126.com

地址:河南省洛宁县永宁大道83号水务大厦8楼

联系人:彭先生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

评价机构: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甲字第2701号)

联系电话:0731-85073739

电子邮箱:691112653@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联系人: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