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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底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开通报

时间:2016-08-04 17:30 来源:本站

河文〔2016〕26号



2015年10月12日至11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河底镇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并于2016年1月12日进行了巡察意见反馈。河底镇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精心组织了整改工作。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河底镇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通报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

(一)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河底镇认真学习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河底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经过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是日常工作中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对政策研究得不深不透,对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不够严格,导致这些问题的发生,教训深刻。

(二)迅速部署,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河底镇迅速研究出台了《河底镇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河发〔2016〕5号),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细化具体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期整改、定期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镇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河底镇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河底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安排轻落实,具体督促检查不够;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方式、方法和措施不够得力等3项问题。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监督手段和方法不足,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理想;纪委“三转”明转暗不转,纪委书记还分管政府工作;财经纪律监督不够,存在“只管签字同意、不管票据内容、不管资金流向”的思想;对部分违纪党员干部查处力度不大,且“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4项问题。

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集中精力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落实、严追责,进一步强化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一是强化“抓经济社会建设是主责,抓反腐倡廉建设更是主责”的意识,出台了《河底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把党委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党委委员。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了《河底镇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重要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压力传导全覆盖,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使镇村两级干部都共同承担和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实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制度。由镇纪委和党政办成立督查组,对每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并限期纠正。五是履责情况细考核。根据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考核方案,量化考核指标,对考核不达标的,从严责任追究。

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的整改情况:按照“三转”要求,运用“四种形态”,聚焦主业,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进一步强化了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一是聚集主业,落实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政府工作。二是镇纪委每季度向镇党委提请一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议程,主动向镇党委汇报情况,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各站所和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和跟踪整改。四是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办案主业,硬起手腕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贪污贿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强劲态势。五是狠抓责任追究,利用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工作,对镇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并全镇通报。六是纪委书记严把签字关,加强对政府支出资金的监管,尤其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和资金要重点监管,严把财经审核关。

(二)“八项规定”落实方面。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在“八项规定”落实方面存在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担当,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管理不严;部分村干部作风霸道,影响政府形象;部分部门作风不优,损害群众利益;镇政府记账凭证管理不规范;村级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没有监委会主任签字问题,个别村财务账目体外循环,少数村组干部存在违纪违规;个别村派系争斗现象严重,形不成合力;个别党员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意识差,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件处理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8项问题。

针对部分党员干部缺乏担当,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河底镇机关干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细化量化考核,健全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了《河底镇机关考勤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干部的考勤,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的机关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三是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安排每项工作,都要进行科学细致的分工,要责任到人,做到工作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管理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尽责”工作制度,加强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对国家政策和上级精神的学习,提高业务知识,增强管理能力,强化领导责任。二是建立健全谈心制度。每季度镇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站所负责人要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解决思想和工作上的顾虑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建立部门负责人书面汇报工作制度。每月各站所负责人要向分管领导主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针对部分村干部作风霸道,影响政府形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主要针对加强干部团结、廉洁从政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举办了各类讲座4期,累计培训村干部150人(次)。二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村村干部作风问题线索,从严从快进行处理,树立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三是组织村民对村干部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督促其规范从政行为。

针对部分部门作风不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县委巡察组交办的部门作风问题线索,进行集中调查处理,形成震慑力。二是利用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平台和智慧党建学习平台,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再教育、再学习,并将学习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其强化学习,提高素质。三是规范部门从政行为。对个别作风纪律差的部门组织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体系,督促其规范从政行为,同时对屡次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严肃问责。

针对镇政府记账凭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会人员管理。对镇财会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严格财务管理,并让镇财务人员向镇纪委递交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二是严格执行会计财务制度,严把财务审核审批关,对不符合“八项规定”财务手续,一律不得入账。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多次教育仍不纠正的财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持续规范财务制度。

针对村级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没有监委会主任签字,个别村财务账目体外循环,少数村组干部存在违纪违规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35个行政村3年以来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排查,村村过关,建立问题和整改台账,促使“村财镇管”全覆盖。二是筛查一批财务账目体外循环,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查处。三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培训,通过以会代训或专题培训方式对村级财务账目管理知识进行培训4次,累计培训各村财会人员10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财会人员素质,规范了各村账目管理。四是严格执行村级财务账目管理工作制度,实行“先审核、再公示、后入账”机制,所有手续必须由三委负责人签字,镇财管所对没有监委会主任签字的不予报销。

针对个别村派系争斗现象严重形不成合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4+2”工作法,每项主要工作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结合月巡查制度,每月对各村"4+2"工作法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镇进行通报。二是在全镇范围内对派系严重的村进行集中排查,把排查出存在严重派系的村,列入镇党委后进村整顿范围,通过下派第一支部书记等措施,逐步化解派系严重问题。三是加强村三委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村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监督引导,规范村级干部从政行为,促使村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村级经济发展。

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意识差,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件处理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用一个月时间对全镇信访苗头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建立了信访问题台账,由工作区包区领导、包村乡干逐个认领解决,逐个化解销号。二是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公开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三是对排查或受理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个调查落实,凡发现有坑农害农、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并立即曝光,形成震慑力。

(三)“四项制度”运行方面。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在“四项制度”运行方面存在部分村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不详细、缺乏时效性;换届后个别村交接工作不彻底,导致图书、体育器材等集体“三资”流失;便民服务制度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没有全覆盖;矛盾调处人员工作方法欠缺,矛盾化解效果不优等4项问题。

针对部分村党务政务公开内容不详细、缺乏时效性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再培训、再发动、再提高。举办各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2期,累计培训各村干部80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各村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二是实行各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度,要求各村明确了一名干部专门负责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制度,每月对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内容不详细、缺乏时效性的村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针对换届后个别村交接工作不彻底,导致图书、体育器材等集体“三资”流失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组发现的个别村图书、体育器材流失行为,已由包区领导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追回了遗失物资。二是对本届村级组织换届后集体“三资”交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责令各村限期追回流失物资,规范交接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三是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到人,村干部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规范台账化管理,每年底对各村三资变动情况记录归档,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针对便民服务制度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没有全覆盖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要求各村排出值班表,实行挂牌值班,各村主要负责人要督促其村干部做好值班工作及值班记录、便民事项等记录工作。二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制度,每月对各村村干部轮流值班情况和便民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村进行全镇通报批评。三是把责任分解到每名包村干部,使便民服务和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35个行政村全覆盖。

针对矛盾调处人员工作方法欠缺,矛盾化解效果不优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充实矛盾调处队伍,把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的村干部和党员充实到矛调队伍中去,强化力量。二是举办基层信访工作培训班,加强对矛盾调处人员的培训,优化矛盾调处人员配置,持续提升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三是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要求,对群众矛盾做到及时、公正、快速调处化解;比较复杂的矛盾问题进行集中研判,做到群众心服口服,一次化解到位,争取达到最佳处置效果。

(四)惠农资金项目落实方面。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在惠农资金项目落实方面存在惠农资金分配过程不能严格按程序制度执行,管理存在“重争取、轻落实、轻管理”;个别村干部在低保办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方面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个别村干部截留惠农款项,索要好处费;农村违法占地、违规建筑较为普遍,国土、城建监管缺位等4项问题。

针对惠农资金分配过程不能严格按程序制度执行,管理存在“重争取、轻落实、轻管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以会代训和举办专项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方面的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50人(次),进一步明确了各项惠农资金的使用办法,规范了分配程序和政策执行。二是各项惠农资金的分配使用严格落实“4+2”工作法进行,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月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农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惠农资金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惠农资金监管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不出问题。

针对个别村干部在低保办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方面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筛查一批在低保办理、危房改造资金发放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对近三年来低保、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并进行了限期纠正和处理,逐步规范低保和危房改造办理工作。三是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对村干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截留资金等违纪行为的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针对个别村干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个别村干部截留惠农款项,索要好处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廉政夜校和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法守纪,知禁而止。二是对近三年来的惠农款项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逐步规范村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三是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监督。对套取、截留惠农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惩一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力。

针对农村违法占地、违规建筑较为普遍,国土、城建监管缺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出动二台宣传车,利用集日对农村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相关政策进行巡回广播,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举办“农村土地利用”培训班1起,对镇村干部进行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其对农村违法占地等行为的认识,督促镇村干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占地和违章建筑的监督管理。三是落实月排查工作制度。各村干部、包村乡干作为直接责任人,每月对分包村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等行为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汇总后由国土、城建部门牵头,下发停工通知书,并以政府红头文件形式报告县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厉打击农村违法占地、违规建筑等行为。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持续狠抓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狠抓落实,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要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以整治落实为载体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开展。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更注重治本和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河底镇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加快打造“务实有为的开放河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中共河底镇党委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