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教育局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委托,就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宁财采【2016】07-2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07-22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25000.00元
四、询价项目简要说明:
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用普通学生单人课桌凳5900套,低学生单人课桌凳1600套。
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单人课桌(普通) |
5900张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单人凳子(普通) |
59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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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人课桌(低) |
160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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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单人凳子(低) |
1600个 |
五、政府采购政策: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2、采购节能环保产品;3、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供应商须有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八、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请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每份300元。
九、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09时30分。
十、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938855019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电子邮箱:474275125@qq.com
十四、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