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景观绿化工程(硬化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景观绿化工程(硬化部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民政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景观绿化工程(硬化部分);
2.2 招标编号:HNFYZB-2016-107;
2.3 建设地址:洛宁县退伍军人疗养院;
2.4 项目概况:园路、路牙铺设、花池、花架、块料面层等工程
2.5 项目总投资:约80万元;
2.6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
2.7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3.5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4.3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0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民政局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78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3461046985
招标代理: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万国银座A座4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80868006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