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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司法局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

时间:2016-07-09 02:11 来源:本站

为充分发挥文明志愿者在城市管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文明出行意识,近日,我县司法局组织文明志愿者服务队在兴宁路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

志愿者身披文明使者绶带,手上拿着指挥旗,在交通十字路口,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提醒过往行人注意红绿灯,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进行善意提醒,同时对过往行人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劝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此次活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取得了积极成效。(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