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路面联合治超“2号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2016年路面联合治超“1号行动”成效,扩大区域集中整治行动战果,按照省、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2号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县公安局自6月1日起启动2016年路面联合治超“2号行动”,在全县辖区内实施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
一、坚持部门联动。本次行动将按照所处位置违法运输车辆多、扼守路网要道,控制货源地的原则,我县选择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实行联勤联动,并依托流动治超设备开展联合治超“2号行动”,以点带面,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重点治理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及城区出入口道路、重要县乡道路,重点查处超限超载率5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货,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原状,同时加强源头治理,禁止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二、实行信息共享。实行交通、公安执法信息共享,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联合治超“2号行动”工作方案,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提供的抄告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记分;交通运管部门依据抄告信息,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截至目前,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对辖区内三邓线、八官线、安虎线重要路段实施重点巡查,出动交通执法人员220人次、交警42人次,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4辆,卸货420.76吨,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治超机制,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