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2015年水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洛宁县2015年水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宁县2015年水利服务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NZTLN-2016-04
2.3、交货地点:洛宁县水利局
2.4、招标范围: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GPS卫星定位测量装置 |
套 |
2 |
GPS卫星定位测量装置全站仪 |
套 |
2 |
水准测量仪 |
套 |
24 |
测距滚轮 |
台 |
24 |
对讲机 |
对 |
24 |
数码相机 |
台 |
24 |
测量尺 |
套 |
48 |
手持GPS |
台 |
2 |
台式电脑 |
台 |
1 |
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摄像机 |
台 |
1 |
(含以上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供应商如对技术参数有异议请于3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5、项目总投资:30万元左右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交 货 期:15日历天
2.9、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必须是本项目产品的生产商、代理商或销售商;
3.4、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5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标段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换发为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上述招标范围内所有测绘仪器的厂家授权书,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参与报名。
注: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88379318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骏景天下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3598460472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