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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宁政办〔2016〕19号)

时间:2016-05-03 00:01 来源:本站

宁政办〔2016〕19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落实。

2016年4月30日    

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和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净化农资市场,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副县长李杰担任副召集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周芳和县农业局局长王景阳担任,县农业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工信局供销社畜牧农机局林业局等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保持相对固定因分工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王景阳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固定一名联络员,参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研究解决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

一)贯彻落实有关农资市场监管与打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全县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协调解决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预防、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农资打假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成员单位职责

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法律规定和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农资打假和监督管理责任。涉及多部门或尚未明确责任部门的农资打假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提请政府确定责任部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部门相关职责如下:

农业局:依法实施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对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工商局:负责全市流通领域农资商品、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农资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农资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农资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农药、肥料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及管理工作。

畜牧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牧草种子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相关行政许可。

县工负责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

供销社: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公安局:负责制售假劣农资大要案的侦办,在必要时可提前介入。

法院:负责假劣农资大要案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县检察院:假劣农资大要案,依法行使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等检察权。依法对假劣农资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

五、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农资打假联席会议举行及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的3月、9月各举行1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议题传达贯彻落实有关农资市场监管与打假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通报全近阶段农资市场监管与打假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总结通报各成员单位阶段性工作通报农资打假案件或线索查处情况;不定期向各级政府通报农资打假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农资打假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二)农资打假联合执法和巡访互查制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和巡访互查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具体行动计划和方案,由联席会议商定。

(三)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最新动态,对政府在农资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和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每个成员单位每月要至少报送一次工作信息,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为:各单位当月农资打假工作总结;按照联席会议形成的具体行动和方案;报送单位督导、检查、办理情况;其他需要报送材料,如单位发现假劣农资线索、依法出具的农资抽检结果案件协查等。

六、联席会议纪律

(一)联席会议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联席会议召集人请假,并指派可代行负责的人参加;

(二)联系会议做出的决定事项,成员单位应抓好落实,工作情况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在落实联系会议决定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应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对于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联席会议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对于不及时上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联席会议将通报批评;对于由于不及时上报信息而造成重大失误或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联席会议将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附件: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

 

洛宁县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

人: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王周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景阳  县农业局局长

   员:刘红军  县法院副院长

          公新民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曲红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小娟  县工商局副局长

          孙玉超  县质监局副局长

          蒋应超  县供销社副主任

          蒋少敏  县畜牧局副局长

          杨治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卫万江  县农机局副局长

          马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