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政文〔2016〕29号)
宁政文〔2016〕29号
洛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洛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洛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周东柯(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周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保武(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王景阳(县农业局局长)
王红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海军(县信访局局长)
余三才(县财政局局长)
卫万里(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广新局局长)
霍仙舟(县司法局局长)
朱学武(县水利局局长)
曲安学(县林业局局长)
张小平(县妇联会主席)
杨百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焦先锋(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马晓丽(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马松民(县史志档案局局长)
张柏涛(县农业局副局长)
马少林(回族镇党委书记)
田卫杰(上戈镇党委书记)
朱贺波(故县镇党委书记)
柴运涛(下峪镇党委书记)
柴少勇(河底镇党委书记)
罗保现(涧口乡党委书记)
杜群明(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永军(城郊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春武(马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建国(长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红光(罗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程志刚(兴华镇人民政府镇长)
卫松涛(底张乡人民政府乡长)
袁宏伟(西山底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百军(赵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娜(陈吴乡人民政府乡长)
周耀峰(东宋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晓静(小界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王景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