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治超“1号行动”
根据省、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1号行动”相关精神,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联合县公安交警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公安区域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
一、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全体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形成部门联勤联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二、采用流动治超设备随机设卡,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我县境内的八官线、安虎线、三邓线、崛马路等重点路段实行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重点解决车辆“大吨小标”等问题,持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随意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对超限车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对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
四、实施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交通、公安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对驾驶货车超限、超载30%的一次记6分;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抄告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资格;对1年内违法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员,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强化规范管理,加强横向联合,进一步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畅通。(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