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政〔2016〕6号)
宁政〔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我县烟叶生产在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烟农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稳面积、抓质量、增效益,全年共完成烟叶收购657万公斤,增加烟农收入15861万元,实现税收3489万元,继续保持了全市第一的位次。特别是各级涉烟干部和广大烟农认真落实各项实用技术,大力提升烟叶生产质量,实现上等烟比例59.66%、公斤均价24.14元,为我县种烟以来最高。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底张乡等7个烟叶生产先进单位、赵旭阳等20名烟叶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打造“实力洛宁”、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3月10日
附: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烟叶生产先进单位(7个)
底张乡人民政府 故县镇人民政府
罗岭乡人民政府 下峪镇人民政府
兴华镇人民政府 河底镇人民政府
西山底乡人民政府
二、烟叶生产先进个人(20名)
赵旭阳 孔德永 王红光 龚文礼 焦洪涛 贺江峰
杨书华 宋爱国 袁宏伟 李永涛 李晓隆 张永军
张金武 贾延武 陈 灵 丁少伟 王周芳 王学亮
王燕青 卫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