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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政〔2016〕6号)

时间:2016-03-12 00:06 来源:本站

宁政〔201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我县烟叶生产在全县各级干部和广大烟农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稳面积、抓质量、增效益,全年共完成烟叶收购657万公斤,增加烟农收入15861万元,实现税收3489万元,继续保持了全市第一的位次。特别是各级涉烟干部和广大烟农认真落实各项实用技术,大力提升烟叶生产质量,实现上等烟比例59.66%、公斤均价24.14元,为我县种烟以来最高。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底张乡等7个烟叶生产先进单位、赵旭阳等20名烟叶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打造“实力洛宁”、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3月10日        


附:2015年度烟叶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烟叶生产先进单位(7个)

底张乡人民政府   故县镇人民政府

罗岭乡人民政府   下峪镇人民政府

兴华镇人民政府   河底镇人民政府

西山底乡人民政府

二、烟叶生产先进个人(20名)

赵旭阳  孔德永  王红光  龚文礼  焦洪涛  贺江峰

杨书华  宋爱国  袁宏伟  李永涛  李晓隆  张永军

张金武  贾延武  陈  灵  丁少伟  王周芳  王学亮

王燕青  卫锋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