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PPP)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PPP)实施机构为洛宁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特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宁县高级中学扩建及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PPP)
2、招标编号:DHLY—2016—032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建设规模:洛宁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在洛宁高级中学原址西边扩建,占地面积23.68亩,建设教学楼2幢,综合楼1幢,总建筑面积约1.45万㎡。该学校扩建投用后可以新增在校生1500人,使在校总人数达到3000人。
洛宁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洛宁高级中学原东边操场,占地面积12.1亩,建设教学楼1幢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000㎡。该学校设计24个标准班,可容纳720人,建成后可以极大缓解城区幼儿入学压力。
5、建设地点:洛宁县凤翼东路北侧
6、运作模式:本项目为教育设施工程,属于“部分使用者付费”项目,依靠“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补贴”回收投资的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7、总投资及资本构成:估算投资5150万元(洛宁高级中学扩建项目3500万元,县直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1650万元)。其中现有中央财政资金1650万元,其余3500万元由社会资本募集。
8、其他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万元(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且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之和不低于5000万元);
3、投资人(或联合体)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资人(或联合体)需要具有运营幼儿园或其他学校的经验;
5、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该告知函不退还;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 月 9 日至2016年3月 15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409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留存)。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22日下午2点30分
地点: 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0379-66265200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大厦A座6802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赵先生
电 话:15237910980 18338877611 15637968019
电子邮箱:dahualy379@126.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