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建民到我县调研
2月17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建民先后到洛宁县故县镇、兴华镇调研“两个责任”落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办理、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等工作,县领导张献宇、周东柯、丁其善等陪同调研。
调研中,王建民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指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是平行关系,监督责任包含在主体责任里面,是主体责任的一部分。目前一些党委书记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说的多做的少,还停留在发发文件、制度上墙等形式上,不知道具体怎么抓。要求各级党委要结合“两个责任深化年”活动,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融入到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工作、监督检查、总结验收中去;要建设示范点,进一步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容,创新落实的载体、措施,研究如何履行好“主体责任”,努力形成经验,争取在全市推广。
在加强信访办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指出,小微权力腐败问题要引起重视,努力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拓宽收集问题线索途径,研究梳理、汇总、归集信访问题的有效机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归结到一起,及时发现,明确责任,快速解决。要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庸懒贪散、超范围摊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的要顶格处理。
在加强监督,强化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方面指出,乡镇在基层工作和群众打交道的机会很多,特别是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加强监督、落实制度上多动脑筋,机制制度不能只停留在建设上,要落实下去。要建设好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示范点,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乡镇要创造好经验,形成制度成果。
最后,王书记提出了“三个课题”,一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示范点,形成示范成果;二是要抓好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工作,形成案件成果;三是要健全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制度成果。(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