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洛阳市洛宁县东宋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施工第二、四、五、六、八、十、十一、十二、二十二标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15-12-14 08:00
来源:本站
招标编号:ZYZB-2015-401
一、招标条件
2011年洛阳市洛宁县东宋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为新增费投资重点项目。本项目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洛宁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面向国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1年洛阳市洛宁县东宋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洛阳市洛宁县北部小界乡和东宋镇2个镇境内,涉及小界乡的桥西村、桥南村、贾窑村、卫凹村、熬庄村、王村、新兴村、史村、李家原村等9个行政村和东宋镇的郭村1个行政村。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700万元
招标范围: 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图纸和工程施工内容,对该项目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和施工阶段,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标段划分:
为了方便组织施工,本项目招标根据工程内容共划分9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施工第二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注册建造师签发日期及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5、投标人需具有: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6、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三)投标单位可对符合条件的标段进行全部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标段排列正顺序为准)。
(四)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只能投报同一个项目经理;必须一次性提交报名申请,如果重复提交报名申请,该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 18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时00分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份,投标人信用等级网页版盖章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3套(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审验合格,方可报名。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的)。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该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得变更。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审核,最终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洛宁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6235769-850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9-65181266
一、招标条件
2011年洛阳市洛宁县东宋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为新增费投资重点项目。本项目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洛宁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面向国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1年洛阳市洛宁县东宋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洛阳市洛宁县北部小界乡和东宋镇2个镇境内,涉及小界乡的桥西村、桥南村、贾窑村、卫凹村、熬庄村、王村、新兴村、史村、李家原村等9个行政村和东宋镇的郭村1个行政村。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700万元
招标范围: 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图纸和工程施工内容,对该项目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和施工阶段,进行国内第二次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标段划分:
为了方便组织施工,本项目招标根据工程内容共划分9个施工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二标 | 小界乡李家原村田间道路工程 |
四标 | 小界乡史村田间道路工程 |
五标 | 小界乡新兴村和王村田间道路工程 |
六标 | 小界乡熬庄村田间道路工程 |
八标 | 小界乡桥西村和桥南村田间道路工程 |
十标 | 小界乡贾窑村田间道路工程 |
十一标 | 小界乡卫凹村田间道路工程 |
十二标 | 东宋镇郭村田间道路工程 |
二十二标 | 农田防护林工程、项目标志牌工程 |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施工第二、四、五、六、八、十、十一、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第二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及(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注册建造师签发日期及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三年(含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5、投标人需具有: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6、投标企业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洛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三)投标单位可对符合条件的标段进行全部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标段排列正顺序为准)。
(四)无论投标人投报几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只能投报同一个项目经理;必须一次性提交报名申请,如果重复提交报名申请,该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 18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5时00分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业绩一份,投标人信用等级网页版盖章等。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3套(胶装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经审验合格,方可报名。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期间的)。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该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得变更。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审核,最终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网上通知,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洛宁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66235769-850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9-65181266